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二)基本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应聘中级、高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身心健康;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潍坊医学院校园网及有关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者应向我校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1日。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等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 (四)笔试、面试。对应聘教学H岗位、教学I岗位的人员,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只参加面试。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操作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对应聘教学H岗位、教学I岗位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其他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安排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本校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 电子信箱:rshch@ 联系电话:0536-8462008 联系人:陈老师 黄老师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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