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新增建筑学专业、矿山井建专业、财会专业的招聘计划。考核及录用办法见《黑龙江冶金设计规划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黑龙江冶金设计规划院新增的需求计划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1、建筑学专业:2名 国家统招本科学历,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2、矿山井建专业:1名 国家统招本科学历,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3、财会专业:1名 具有干部身份、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和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2010年1月13日
三、联系人及方式见《黑龙江冶金设计规划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冶金设计规划院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制定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设计院简介 黑龙江省冶金设计规划院成立于1958年,是省内唯一承担冶金、矿山及建筑工程设计、规划、咨询的勘察设计单位(省直属事业单位)。主行业矿山冶金工程,主要包括:矿山开采、选矿、焦化、炼铁、炼钢、连铸、轧钢及相关的建材与机械加工等工程项目;同时大力开拓民用建筑领域的设计市场,挤身于多层与高层住宅小区建筑、市政公用建筑及学校的建筑设计及规划,是省内同行业设计单位中唯一的甲级设计院。设有32个专业,现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工程技术人员132人,其中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8人,高级工程师84人。 设计院下设机构为:综合部、工业设计分院、建筑设计分院、设计一所、设计二所、矿山安全评价部和冶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为建设工程提供设计、咨询、安全评价及施工监理等各项优质服务。 二、招聘计划 1、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一名、 2、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一名、 3、安全工程专业一名(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 4、矿物加工专业一名(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 5、土木工程专业一名(应届统招本科毕业生)、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一名(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7、给排水专业一名(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8、工程监理六名(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 9、政工人员一名(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干部身份、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急缺专业可放宽至优秀专科毕业生) 2、热爱设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综合素质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遵纪守法,达到工程设计工作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标准,服从岗位分配,吃苦耐劳,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岗位工作。 四、优惠政策 1、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种形式。 2、特殊人才(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待遇从优,工资面议。 五、考核办法 根据我院2009年人才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我院由一名主管生产的副院长任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应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考核后做出考核意见,报院领导班子审定。 2、考核方式。 (1)面试考核基本知识 (2)安排适合项目,考核基本技能(独立完成小型设计) (3)考核合格后,试用期1年。 3、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和批准后,签订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 4、体检。 拟聘人员需提交正规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表。 联系人:院党委办公室孙伟 联系电话:82115537(传真)82120118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18号黑龙江省冶金设计规划院党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七、本实施方案由黑龙江冶金设计规划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