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及教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地学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沪蓉高速公路起点、多条重要交通干线交汇处,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
学校现有12个学院,1个教学部,同时设有研究生部、沉积地质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哲学、农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65个本科专业、5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2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和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中1个与西南石油大学共建)和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是我国重要的人才培养与研究基地。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本次招聘名额合计27名,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2日起至2010年1月26日17∶00止。
报名程序:报名网站为成都理工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小于50KB的JPG格式近期免冠照片,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学校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于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登陆成都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查询。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理工大学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本市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于2010年3月9日8:00至17:00到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联系电话:028-84078920)缴纳笔试费(¥50元)后,方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须于2010年3月9日8:00至17:00电话与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联系,得到确认后,先打印准考证,笔试费在笔试当天缴纳,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3月10日18:00。报考者逾期未缴费或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弃考。"
(五)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0年3月10日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于2010年3月11日-2010年3月12日16:00前携带笔试缴费凭证到学校人事处办理退费手续。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笔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形式
笔试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2008年9月以来的时事政治、形势政策、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大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其他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内容为编写教案,考试时只能携带公告附件2中指定的参考教材。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规定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3月15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3月16日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成都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3月17日8:00至17:00登陆成都理工大学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某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该岗位的面试比例,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前述规定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于2010年3月19日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22日8:00至17:00。
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3份(请在成都理工大学网上自行打印,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报考者所在中共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7)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8)学术成果及各种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四项之一(或其他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或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2、面试手续办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于2010年3月22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0年3月27日进行。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的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方式和内容
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其他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重点从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就业、重大时事政治、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其他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及岗位技能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3)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面试答辩由考生现场抽答必答题和回答考官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其他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试讲的范围,在《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复习参考教材》的内容中确定。专业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确定。专业答辩题目在试讲结束后,由专业考核老师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现场答辩。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1)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性面试成绩
(2)其他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专业答辩成绩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于2010年3月29日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成都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考试总成绩。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2010年3月31日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直接通知报考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指定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确认。对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成都理工大学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及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因弃权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二)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省人事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84078920(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078902(成都理工大学纪委)
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件:
1.《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复习参考教材》
3.《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成都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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