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研究生的公告
丽水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是浙江省重点林业科研院所之一,现为丽水市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森林资源与环境、食用菌、果树、竹类、中药材、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科研推广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我市林业科研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2名。其中:中药材专业1名,竹子加工或竹子培育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硕士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单独承担野外工作的能力,同等条件下从事过与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审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3月12日-3月22日(现场报名上班时间受理)。
1、现场报名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报名表1张;(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硕士及博士毕业论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4)本人近期二寸的免冠彩色照片2张;(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1份;(6)应届毕业生还需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报名地址:丽水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需乘出租车到百果园)。
2、网上报名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完整的报名表1张(jpg格式);(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果奖励证书1份(jpg格式);(3)硕士及博士毕业论文1份(word或pdf格式);(4)本人近期二寸的免冠彩色照片2张(jpg格式);(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1份(jpg格式);(6)应届毕业生还需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jpg格式)。jpg格式的文档必须扫描而成。邮件地址:lslks@。
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联系人:洪美花。联系电话:0578-2120237。
(二)面试
面试采用100分制,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林科院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林科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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