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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招聘简章
重庆邮电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和优势,在邮电通信行业、信息产业领域,在重庆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和地位的高校。学校创建于1950 年,坐落于风景宜人、素有重庆市"天然氧吧"之称的南山风景区,占地 3800 亩。现有学生近两万人,教职工 1600 余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 140 余人,副高职称 350 余人;有 11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人文社科基地;有41个本科专业, 4 个一级学科、 20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及华侨学生,与国内外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 近五年,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00 余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60 余项;已建成国家级和省部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精品课程和双语示范课程21门,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输送了6万多名各类人才,被誉为"中国通信信息人才培养的摇篮"。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邮电大学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详见《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计划中招聘要求的应届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人员、留学归国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3. 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在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ww***.cn[点击查看]上下载、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及个人简历以邮寄或E-mail方式发至学校人事处。
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
邮寄地址: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 邮编:400065
E-mail:rensk@
联系电话:023-62460012 联系人:刘老师 周老师
2.资格初审
学校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比较,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考核
(1)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
(2)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应聘岗位执行。
5.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地点: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公示期:7天。
6.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与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重庆市教委、市人事局审批;对其他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或聘用等手续;
(2)应聘人员到岗后,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7.招聘过程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由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