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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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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外事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工作人员1-2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30人,则招2人,其中男性至少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三)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较强。 (四)中、英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较强。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专业六级以上)。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27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一)涉外涉侨服务工作。 (二)因公出访护照、签证申办。 (三)国际交流业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考试内容、时间、方式等,通过池州人才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2日—4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池州市人才市场(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 联系电话:0566-2617344 0566-2616946 E-mail:ahczhr@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填写《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和市人才交流中心资格负责。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和资格确认由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低于5:1的,由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调剂或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告栏公布。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能力和英语水平。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和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3:1确定面试人员,如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应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核。 2.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举止仪表、中英文语言表达、组织、应变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和相关网站公布。 (六)成绩合成 1、考试按笔试和面试的顺序逐轮淘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时,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考试总成绩在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和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考核由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并通过池州人才网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统一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 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 五、有关要求 整个招聘过程在市纪委第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有序、平稳进行。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补充。 联系电话:市外服中心: 0566-2811419 监督电话: 市纪委第一纪检组:0566-2045717 二〇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