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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类别: | 其他 | 具体招聘职位: | 不限 |
招聘人数: | 不限 | 专业要求: | 不限 |
招聘方式: | 单位面试 | 招聘地点: | 不限 |
招聘时间: | 工作地点: | 贵州 |
岗位描述 |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硕士、博士,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往届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都须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2、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科研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全日制在读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年满20周岁( 二、招考计划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30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报名;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登记表上信息填写不真实、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填写的,视为本人填写,并须有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能力考核。 1、笔试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与招考专业相关的科目;笔试时间: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人数与招考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与招考专业相关的内容。面试时间: 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所有参加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能力考核 面试考生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时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20%的比例计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4、参加面试、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三天通知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应试人员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录用 1、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组织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6)经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2、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开展递补工作,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本《简章》第五、六条之规定办理。 七、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未定事宜,由院招考领导小组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 咨询电话:0851-5929569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
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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