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攸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攸办发[2007]5号)的精神,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高中教师专项2人(科目不限)
高中数学教师1人(一中1人)
高中化学教师1人(一中1人)
高中生物教师1人(三中1人)
高中地理教师2人(二中1人、三中1人)
电子、模具专业教师2人(生物工程中专2人)
农村初中物理教师4人(鸾山1人、黄丰桥1人、市上坪1人、贾山1人)
农村小学语文教师3人(柏市1人、湖南坳1人、坪阳庙1人)
农村小学数学教师5人(柏市1人、市上坪1人、丫江桥1人、贾山1人、渌田1人)
农村小学英语教师7人(鸾山1人、柏市1人、丫江桥1人,贾山1人、渌田1人、石羊塘1人、桃水1人)
农村小学音乐教师4人(鸾山1人、坪阳庙1人、丫江桥1人、高和1人)
农村小学体育教师3人(鸾山1人、银坑1人、高枧1人)
农村小学美术教师3人(黄丰桥1人、高枧1人、湖南坳1人)
机关幼儿园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竞聘高中教师专项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硕士毕业生,且获得硕士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竞聘高中(职高)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且获得学士(硕士)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招聘到一中任教的必须是“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
3、竞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竞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户籍为攸县。
5、竞聘机关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工作的组织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