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浙江大学生就业市场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浙江大学生就业市场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发表时间:2010-6-10 9:12:46 点击次数:90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主要职责、人数及条件
岗位 |
主要职责 |
人数 |
条件 |
辅导员兼心理教师 |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管理等 |
6 |
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博士生优先);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 |
辅导员兼音乐教师 |
音乐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管理等 |
3 |
音乐类专业硕士毕业生;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 |
辅导员岗位具体安排由学工部统一调配。
三、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若为博士,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引进待遇。
四、应聘程序及材料要求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工作日8:00~16:00。
报名地点:人事处(下沙校区行政楼404室)
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邮件(rsc@)报名,请注明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571-86915031
2、报名者需提供个人详细简历。
五、招聘程序及录用办法
1、学校人事处及用人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由学校按不低于1:3比例组织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电话)。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3、用人部门将入围人员名单、有关材料、考试情况和评价意见报送学校人事处,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学校按1:1比例安排体检和考核,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4、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根据人员的不同性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上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5、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0年6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