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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录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庆政发[2005]26号)文件精神,结合林甸县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林甸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秘书职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1、林甸县委办公室秘书职位:2人。 2、林甸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职位:3人。 3、林甸县政府办法制秘书职位:1人。 二、招录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具有履行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吃苦、奉献、团队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务实、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性别:男 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报考法制秘书职位需法律相关专业毕业) 三、报考步骤及要求 1、发布公告:自2010年5月13日—5月17日,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公告栏及大庆市人才网发布公告。 2、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6月21日。 3、报名地点: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书、材料: 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6张,报名时交考务费200元。 5、资格审查:由林甸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其取得的相关资格和成绩无效。 四、招录内容及方法 招录分为笔试、面试、组织考核三个环节,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公示后,根据前两项折合后的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1、笔试 (1)笔试要求:各招录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该岗位方予成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取消部分招录职位。 (2)笔试内容:秘书岗考公务员笔试及公文写作相关内容,法律岗考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公示期为三天。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内容与自己申报岗位、未来从事工作相关,每人面试时间为12--15分钟。 (2)成绩公布:在纪检、公证人员的监督、公证下,评委组现场对考生进行打分亮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成绩对外公示三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主要方式如下: 1、了解被考核者的现实表现; 2、查阅档案及有关材料; 3、与报考者单位领导、同事进行座谈;对于无固定职业者,到其居住地进行走访了解。 4、与报考者本人进行座谈。 入围人员中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考核资格: (1)年度考核中为不合格(不称职)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3)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者; (4)每年无故矿工15个工作日者; 五、体检 各招录岗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录取与管理 1、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人员录用。 2、被录取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写出书面总结。由林甸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合格者履行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9--3312918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 | |
阅读次数:3 发布时间:2010-6-13 19:37: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