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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现状,促进临川教育的长足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和第二保育院教师6名(教师进修学校3名,第二保育院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临川区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聘进修学校、保育院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陈菊莲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张斌、区教育局局长龚国平、区人劳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伯崇、区监察局局长徐忠文、区财政局局长吴四生、区编委办主任江美琴、区教育局党委书记龚福良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龚福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人劳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熊晓敏、区教育局副局长陈龙泉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三、招聘教师的学科及名额
教师进修学校艺术类教师3名,其中:声乐教师1名、舞蹈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第二保育院幼儿教师2名,校医1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第二保育院教师:①幼儿教师,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幼教专业,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分配的毕业生。②校医: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尚未分配的毕业生,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2、教师进修学校艺术类教师:①声乐方向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音乐教育(音乐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且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分配的毕业生。②舞蹈方向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舞蹈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分配的毕业生。③美术方向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美术教育及相关专业毕业,且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分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心理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五、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于2010年8月5日-9日到区教育局报名,报名费:艺术类教师180元;幼儿教师、校医200元。
(二)资格审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取得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
(三)组织考试
1、招聘的幼儿教师考试采取书面考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书面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对象,幼儿教师专业测试采取说课形式,其中书面考试成绩占总分的60%,说课成绩占总分的40%;校医考试采取书面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书面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其中书面考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招聘的艺术类教师考试采取笔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说课)的方式;
2、书面考试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师考试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85%,教材教法约15%,考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第二保育院校医考试为临床、儿童防疫、保健等方面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书面考试定于2010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在临川区十六中进行。
4、说课(面试):具体说课(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说课同步进行)。每位说课(面试)者说课(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说课(面试)顺序及分组抽签确定(音乐、美术、舞蹈、幼儿教师还应包括个人才艺展示)。
(四)预录与体检。
1、教师进修学校艺术类教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以师范专业者优先)。
2、第二保育院幼儿教师:根据书面考试成绩和说课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说课分高者优先,说课分数相同时师范专业者优先)。
3、第二保育院校医:根据书面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预录对象需及时提供本人毕业档案,并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五)审核与报批。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核。再根据考试、审核情况拟定招聘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张榜公布。符合条件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凡不服从分配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不足名额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新招聘人员一律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七)严肃纪律。
1、对考试违规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预录对象体检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8223579 8441080
监督举报电话:0794-8441710 8441860
201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