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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事局关于&ldquo开展厦门生源职业见习活动&rdquo的文件精神,我院拟补充招收2010年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生,简章如下:
一、见习岗位:
1、行政见习岗位:20人,中专以上学历,文科、财务或管理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相关专业优先);
2、临床见习岗位:10人,中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
3、护理见习岗位:50人,中专以上学历,护理类相关专业;
4、药学见习岗位:10人,中专以上学历,药学类相关专业;
二、见习对象: 参加职业见习的对象(以下简称职业见习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的待就业生源(往应届均可)。
2、厦门生源。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取首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以,下同)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毕业时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的普通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
3、符合岗位所需专业、学历;
4、有独立经济收入担保人担保;
5、未参加过其他职业见习活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职业见习申请表》1份(见附件下载)
2、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7)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登记证(请携带前述(1)-(6)材料及二张一寸照片,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学生就业部办理)原件、复印件。
3、参照厦门生源的应聘者报名前需先到厦门市人才中心二楼毕业生报到处进行报备。(报备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各项证明材料如父母户口本、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以A4大小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报名时上交。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应由本人递交至我院行政人事部(东区科教楼201室,电话2137792)
2、报名时间:从即日至8月15日止。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不休息。
附件: 见习岗位申请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