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艺术团成立于2006年,系区财政拨款的独立法人单位,隶属于龙泉驿区文化体育局。其主要职责以组织开展全区基层文化演出活动为主,同时为辅导文艺队伍提供业务指导,承接商业演出、交流调演,并代表龙泉驿区参加国家、省、市级文艺展演及比赛等。现根据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舞蹈、曲艺(小品)、声乐、主持类专职演出人员若干(男女不限)。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文艺事业,有相关艺术专业技能。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年龄:18岁至30岁。
4、身高 :女162cm以上,男175cm以上。
5、学历:本科及以上。
6、专业能力特别优秀人员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正式员工将按照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过节费、演出补贴、住房补贴、绩效考核、保险等,月均收入3000元以上。
欢迎艺术专业(舞蹈、主持、声乐、曲艺等相关艺术门类)在校学生前来实习,实习补助800元/月。
咨询电话:028-84871655
咨询联系人: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