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广播电视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华山风景区广播电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
(一)职位:播音主持(女性)。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身体健康。
2、热爱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敬业精神,持久的工作激情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获有全国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以上等次(含一乙)合格证书。
4、身高要求
有新闻播音、节目主持岗位工作经历,且具有突出工作业绩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播音员、主持人或在职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予以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待遇按事业单位招聘员工规定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与在岗正式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人员经费列入风景区财政预算;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日—11月18日。
2、报名地点:九华山风景区广电中心(九华山风景区政务新区内)。电话:0566-2821686 手机:
3、报名注意事项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国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合格证书、工作简历及证明,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半身、全身近照各3张,及作品视频光碟1张。无法及时到现场报名的也可先网上报名(邮箱地址:Lyctv @),考前交验相关证件原件。
九华山风景区广播电视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