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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全职,发布于2010-11-1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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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提高事业单位管理绩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到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认证〕。其中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招聘

单位

人数

招聘

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2

能源平衡测试部检定员

理工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两年以上节能监测工作经验,并取得省级或以上权威部门认证的节能监测技术人员证;2、32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3、党员及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者优先。

    1、工龄截止时间到2010年12月1日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10:00至12月10日上午10:00时。

    3、报名网址: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州考试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4、报名要求:

    (1)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费、下载准考证等。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2)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含免考笔试者)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交费方式:招聘方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上午10:00至12月13日下午17:00时。

    6、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者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12月16日上午10:00至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 

    1、笔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占20%,主观题占80%,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时。 

    3、笔试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西山庙前1号(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州考试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5、笔试考试成绩于2010年12月28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或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并对外聘请考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续签。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人:刘海榕、刘宇平      联系电话:020-8109523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西山庙前1号

    邮政编码:510170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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