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力推进“文化大渡口”建设,促进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渡口区文化馆文艺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音乐类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钢琴(1人)具备较高的钢琴演奏、配奏水准及较强的辅导能力。 同等条件下,在文艺专业上一专多能,具有编创能力、参加过省(市)级或省(市)级以上各种比赛获奖或担任过学生会、校团委干部者优先。 音乐制作(1人)具备较高的作曲、音乐制作水准。 声乐(2人)具备较强的声乐专业表演及组织辅导能力。 舞蹈(8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较强的舞蹈专业表演、创作及组织辅导能力。 戏剧曲艺(2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较强的戏剧、小品、曲艺专业辅导、创作、表演能力。 美术(1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较高的舞美、平面设计水准和较强的群众美术组织辅导能力。 灯光音响(1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熟悉掌握舞台灯光、音响艺术,取得音响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三)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具有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取得全日制艺术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职位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五)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持有学校签章的报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前 2.网上报名时间及地址: 2010年11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Email至ddk_wgj@。 若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大渡口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31室,联系人:谢嫄 张家熙,联系电话:68083750。 5.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在面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二)面试 1.曲艺表演、器乐演奏、声乐、指挥、舞蹈主要考核专业技能、才艺和舞台表现能力等;灯光音响职位主要考核设备操作等专业技能;美术设计职位主要考命题创作设计;多才多艺的复合型文艺人才优先聘用;有编导能力者,在面试时可提交展示编导作品,并可申请编导才艺展示。 2.报考戏剧表演或声乐考生需自带乐器或伴奏音乐;报考美术设计职位的需自带画板、纸笔、电脑并提供本人创作的美术作品;报考舞蹈职位的需自带舞鞋、练功服等。 3.面试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等相关人员根据考生专业技能展示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以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笔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艺术专业知识,总分值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得分情况,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大渡口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考核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以及获奖情况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程序。 整个招考工作由大渡口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大渡口区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实施;大渡口区监察局、大渡口区编办负责监督实施。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大渡口区文化馆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进行正式聘用,并分别编入到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办事处、新山村街道办事处、九宫庙街道办事处、春晖路街道办事处、茄子溪街道办事处、八桥镇人民政府、建胜镇人民政府、跳磴镇人民政府等8个街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站)从事基层群众文化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人员属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若经选录,可持学校证明到大渡口区文化馆实习,待取得毕业证后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录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招聘组织工作人员及参考考生均应自觉遵守公招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912151 请有意者到各系办领取报名表:《大渡口区2010年公开招聘文艺专业人才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