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15:23
|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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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南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站是南通市经济技术建设局下属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江苏、上海两地四所重点“211”高校招考201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热忱欢迎优秀毕业生来南通开发区建功立业、大展宏图。
一、招考范围
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4所“211”工程高校相关专业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职位及专业要求
1、建筑工程监督岗(职位代码2010001)1人,土木工程专业;
2、建筑电气监督岗(职位代码2010002)1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
3、市政工程监督岗(职位代码2010003)1人,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4日-12月15日
2、报名形式:网络报名
3、报名材料: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个人彩照)、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个人简历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至85920997@和kfqrlzy@,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高校/专业/学历/”。
《报名登记表》从高校就业网或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南通开发区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初审,并查询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三)笔试
由我区组织统一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设合格线。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可查询各高校就业网站及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笔试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录政审标准,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缺额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录用审批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被录用人员如有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须签订书面声明,经监督部门鉴证后,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人员按期毕业后,办理进入南通开发区质监站事业编制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期毕业或未取得相应学位,或因个人身体条件、政审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招考条件,或毕业后未根据用人单位要求(2010年8月15日之前)报到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八)人员编制及待遇
录用人员进入南通开发区质监站事业编制,待遇(本科毕业生年收入一般不低于8万元,研究生年收入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五、招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0513-85920997
(二)纪律监督:0513-83595365
(三)招考信息、公示和考试成绩查询
附:1、《南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