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湖北]鄂州市2011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1-03-07)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湖北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湖北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了进一步推进质监技术机构用人制度的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竞争择优聘用机制,引进优秀人才,鄂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鄂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鄂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鄂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鄂州市节能监测中心决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名额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名额
鄂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
网络管理 计算机技术及应用 1人
标准化管理 机械电子 1人

鄂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食品检验 食品检验、化学分析 2人
金刚石工具质量检验、金属材料、超硬材料 1人
质量管理 机电工程、机械制造自动化 1人

鄂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计量检定 机械电子、材料、测控技术与仪器 1人

鄂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特种设备检验
金属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机电工程、机械制造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3人
矿山设备检验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 1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法律 1人

鄂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节能监测 能源与动力工程、热工仪表 2人
注:专业要求包含与上述专业相近的专业,资格审查时由用人单位确认。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81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网络管理岗位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10日止。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鄂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6号 邮编:436000
电话:0711- 3876339 电子邮箱:hbezbzs@
联系人:姚青
(2)鄂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鄂州市明塘路49号 邮编:436000
电话:0711- 5901383 电子邮箱:hbezzj@
联系人:熊跃飞
(3)鄂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地址:鄂州市明塘路49号 邮编:436000
电话:0711- 3226486 电子邮箱:hbezjl@
联系人:普晓明
(4)鄂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15号 邮编:436000
电话:0711- 3852802 电子邮箱:eztjs@
联系人:韩胜华
(5)鄂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地址:鄂州市明塘路49号 邮编:436000
电话:0711- 3226486 电子邮箱:hbezjl@
联系人:普晓明
3、可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个人职称证书及其它资质技能证明复印件;
(4)个人简历(手写)。
4、经用人单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应于考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查验,并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办理准考证,方可参加应聘考试。
5、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6、如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足3∶1时,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内容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知识及相关法律和管理知识。
2、考试工作的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加分:
(1)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
(2)获得地市级政府表彰奖励或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笔试成绩加5分。
(3)应聘市特检所的人员,持有高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持有中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每项目笔试成绩加4分;持有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每项目笔试成绩加3分。
(4)如应聘者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累计加分最高值不得超过10分。
(5)笔试加分以证书原件为准,加分申请受理时间为笔试前一周内。
4、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以专业知识、分析思维、口头表述等为主要内容,以抽签方式进行选题回答。计分方式采用去掉考官评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6、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个人综合成绩,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及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2、若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到岗时,按个人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全面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另行制定),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及待遇
1、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3、试用期薪酬按1500.00元/月固定发放。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薪酬按用工单位分配方案计发。
七、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应聘期间,不得搞拉关系等不正当行为,凡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违反原则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


真正的发现之旅不只是为了寻找全新的景色,也为了拥有全新的眼光。 [马塞尔?普劳斯特] 。@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