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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1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1-04-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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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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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介

 

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质检所”)成立于1981年,是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综合性、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省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质量技术监督冶金产品质量检验二站、省质量技术监督连云港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也设于该所。目前,市质检所在本市及省局授权的全省其他地区承担省(市)级定期监督检验、省(市)级监督抽查、委托检验等检验任务,并承担省工商局委托的全省范围的商品监测检验任务。今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由该所负责筹建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是我市首家国家级质检中心。

市质检所设有食品、化工、建材、机械、冶金、轻包、电器、硅材料等检验室,检验室面积10500平方米,其中恒温面积900平方米,拥有一批素质高、熟悉法律法规和国内外标准、有一定检验经验、业务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现有职工54人,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其中,高级工程师8名、硕士10名,中高级以上职称占65%,工程技术人员占88%。该所现有审核员12名,为国家实验室评审员、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3CCQC工厂检查员,QS审查员、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员、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等。

该所拥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离子发射光谱、高效液相、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仪等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和专用检测设备800余台(套),价值近1500万元。目前,该所164项产品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1257项产品、470个参数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可独立承担食品、化工、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电器、硅材料等八大产品领域,96大类、1266项产品、478项参数的第三方公正检验。

市质检所开展的检验工作规范化,有效严格控制检验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数据的可靠性,该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编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一系列质量文件,并以此为准则,开展各项质量活动,使该所的质量体系有效地运行,以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准确无误。

作为一个独立的公正性监督检验机构,在多年的发展实践中,市质检所始终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第一目标,以提高服务技术为手段,坚持质量监督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行为准则,以当好港城跨越发展的技术推进器为已任,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努力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检验机构,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及广大消费者提供一流的检验技术服务。

 

市质检所办公地址:新浦区苍梧路32

业务联系电话:85681626  85681615

 

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的国内首家专业从事硅材料及其深加工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级检验中心,地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

中心依托于母体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雄厚的技术装备及人员优势,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SEMIASTMJISDIN等标准对硅材料及其深加工产品的质量性能作出权威评价。检验检测范围涵盖晶体硅材料、石英及相关矿产品、石英玻璃制品、硅微粉、人造石英晶体、水晶工艺品、碳化硅产品、熔融石英产品、金属硅产品等九大类291种产品。

中心下设理化分析检验室、光谱分析室、色谱分析室、质谱分析室、光学分析检验室、电学分析实验室和水晶珠宝检测室,实验室面积达7500m2。拥有辉光放电质谱仪、场发射扫描电镜、低温傅里叶红外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X射线衍射仪、扫描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激光粒度仪、金相显微镜、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超低碳分析仪、超低氧分析仪、少子寿命测试仪、贵金属检测仪、宝石鉴定仪等60余套国际一流的检测设备。

  国家硅材料质检中心将打造成“国内第一、国际先进”的硅材料检验机构,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硅材料深加工产品检验检测、咨询、标准制修订、科研和认证方面国家级研究型检测基地,为全国硅材料企业在检验检测、产品认证、新产品研发以及技术标准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为硅材料产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自愿从事质监工作,具有为江苏质监事业发展的奉献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3月至19933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招聘职位如下表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专业

学历

化工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化学工程类

  硕士研究生

冶金质检中心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金属材料、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材料、冶金工程

硕士研究生

建筑材料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建筑材料

硕士研究生

食品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检验、卫生检验

硕士研究生

食品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生物工程、环境工程

本科生及以上

电器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机电控制类

硕士研究生

国家硅材料质检中心水晶珠宝检验检测

专业技术岗位

1

宝石学、岩石学、矿物学

硕士研究生

财会

专业技术岗位

1

财务财会类

本科生及以上

    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报名方式一律不予受理。

    (一)报名地点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康泰南路24号)或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一楼大厅)。

(二)报名时间

      201142324日、28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好的《江苏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未就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需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报名。

     5)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选择笔试地点,领取报名确认单。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一)开考比例为31,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等于3人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并通知已报名人员,可于429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涉及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英语、计算机应用、判断推理等。

     (三)笔试地点:笔试分别在南京、徐州、无锡和苏州四地设置考点,考生在报名时就近选择考点。

     (四)笔试时间:201158上午。考生应于57上午9点至下午4点凭确认单到笔试所在地质监局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熟悉考场,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

     博士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面试人数的限制,并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博士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的职位,必须参加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其他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六)面试按照各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七)面试结束后,首先将笔试成绩转换成百分制的成绩,然后与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该名单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质监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招聘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考生毕业时不能取得职位所需有关证书,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当职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照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规定执行。当地人事部门没有规定的,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本科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应届和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时招聘不进编人事代理人员。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0518-85681610  856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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