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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浙江省文化厅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浙江境内的考古调查、发掘及地面文物保护的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考古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招聘条件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限国内“985”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考古专业(研究方向为先秦考古和旧石器考古),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具有较高文字(含古典文献)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原则上应具有田野考古实践经验和动植物考古研究经历。
招聘岗位须承担大量野外和高强度作业并需长期出差,女性应慎重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浙江省文化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止,以报名材料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来信请寄: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办公室(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2)毕业生推荐表、个人简历,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课程作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查。我所将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邮寄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如合格报名人员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3倍,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笔试开始前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时间预定5月中下旬,地点在杭州。
笔试内容:中国考古学理论与基础知识。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时通知资格复审事宜和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查。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如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或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假山路假山新村26号(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8038198、88315833,传真:88315837(联系人:刘土芳)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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