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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管理系招聘教师
一、聘用对象: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诚聘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物业管理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3名。
二、聘用条件:
专业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从事高校或科研机构相关专业3年以上的管理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同等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者,优先录用。
专业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实际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技术、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
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副高、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正高专业技术资格45周岁以下。
三、聘用待遇:
凡完成额定工作量的,一般年薪正高10~12万元、副高或博士8~10万元、中级6~8万元。聘用的正、副教授或博士安排住公寓一套。
服务年限一般为五年。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享受副教授职称待遇,还可连续享受三年的博士学位补贴:10000元/年。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其住房等待遇事宜可以面议,副教授、硕士在学院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享受低价位的安居房。
学院按国家有关政策为以上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带科研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
四、应聘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业绩材料等复印件及应聘岗位说明寄至或发电子邮件到公共管理系,经初审合格后通知来校面试。通知来校面试的硕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报销单程面试路费。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56390 88665713 传真:0576-88665713
公共管理系:sqglyfw@ 联系人:吴老师 陈老师
公共管理系(3人) |
教学 |
物业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 |
硕博士研究生,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成果、或有物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