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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速录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人数 性别 专业要求
速录员 (1) 6 不限 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速录员 (2) 2 不限 中文专业本科学历
二、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录入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2、具有苏州市大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需苏州大市生源),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5(0.3)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1.0)以上。
三、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6月24日9:00-17:00,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学历、户籍证明书(以上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于体检前提供);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7日内发放。
2、专业技能测试60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电脑听打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听打测试成绩=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听打测试成绩×20%。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40分
(1)在笔试和电脑听打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前18名和职位(2)前6名中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成绩=面试得分*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录用
(1)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注:报名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速录员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2、速录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苏州市吴中区有关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3、本次招录工作由苏州市吴中区人社局会同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负责实施。
4、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687520
监督电话:0512-65648828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