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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2011招聘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1-07-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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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2011年招聘人员方案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系省卫生厅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主要从事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研发、医药卫生查新咨询、《福建医药杂志》编辑出版等工作。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同意,我院2011年拟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1
妇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资格
2
彩超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资格
3
X光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资格
4
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资格
  二、综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
  2、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公告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
  (二)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将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在省卫生厅指导下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电话通知本人,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对非应届毕业生的拟聘人员,考核组将在聘用前组织人员到原单位进行工作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1、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向我院办公室报名,并随带身份证、个人简历、非应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将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按实际应聘人数开考。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30%、30%和4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在笔试、技能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四)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等手续。
  四、相关待遇:
  1、经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等方法正式进编聘用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时间为五年(含试用期)。
  2、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4、不享受住房安排待遇。
  5、符合引进人才条件者,在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审批及确认手续后,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人: 金小平  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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