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对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说明),特殊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一般应为企业一线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急缺岗位无合适一线人员时,可聘用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但严格控制数量。 (四)身体健康。 (五)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三、招聘计划 我院2011年拟聘用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9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网上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1年8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Email:bvcarsc@,邮件主题是:应聘××专业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1.个人简历 2.最后学历证明 3.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 4.户籍证明 5.相关的荣誉证明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9月1日前学院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面试:9月1日-2日安排面试,并进行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 (三)考核及评价 2010年9月6-8日由学院组成的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1.试讲:对应聘专任教师及实践指导教师的合格者安排试讲,并就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进行答辩;对应聘园艺、畜牧兽医、机电等专业的应聘人员进行实践动手能力测试考核。 2.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小组在试讲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评价意见,初步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2010年9月10日前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综合考察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决定聘用 学院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10244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玉成 吕嘉01080358899-659(负责岗位序号1-14,18、19的招聘工作) 刘杰 文静 01052781285(负责岗位序号16-17的招聘工作) 任春 01084921501-8213(负责岗位序号15的招聘工作)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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