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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推进"平安海宁"、"法治海宁"、"和谐海宁"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海宁市人事局批准,海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面向社会招聘特勤队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年龄18至3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退伍军人及具有及具有车辆驾驶、散打、拳击、武术、射击等特殊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
㈡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昌街道洛隆路巡特警大队209室(九方驾校东侧);
㈢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的,报名时携带等级证书。
三、录用程序
㈠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㈡依照面试、笔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培训、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
㈢面试、笔试、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引体向上、100米、1000米,测试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经政审、培训、审批后予以录用试岗,试岗时间为1个月,试岗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㈠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被录用人员,待遇从优,在社区保安工资待遇基础上,享受特勤岗位补贴,年收入不少于4.2万元(含五金)。
㈡报名联系电话:87631632、87631633。
海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