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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给排水总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优质、安全供水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里县供排水总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邪教组织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龙里县2011年供排水总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考生在招聘单位设立的报名点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职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时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国庆假期除外)。报名地点: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时收取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4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招聘报名处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在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享受放宽年龄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2、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持学历证件、职称证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报名时收取考生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考生根据《龙里县2011年供排水总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聘用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或专业测试)、面试和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面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笔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审核后分别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高分到低分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对并列总成绩的考生重新进行笔试,以重新笔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六、考核(责任编辑:信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