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是经区国资办批准,由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办事处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金人民币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开发、物流与港口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及相关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公司事业和发展服务;
4、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2号楼502室)。
(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16:00)
邮箱:jtjt@
(二)报名要求
按规定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参加应试。
2、初试。公司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初试。
3、复试。初试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初试人数及综合素质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4、体检。通过两轮面试并经公司讨论决定后,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5、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司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被录用者为企业合同制职工,工资待遇按公司内部相关分配制度执行。
2、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3、公司有权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和实际面试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岗位的最终录用意见。
4、公司承诺对应聘者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应聘者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1-86165117
手 机:1586844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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