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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招聘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11名,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岗条件
二、报名方式、时间
个人将自荐资料(含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或工人技术(能)等级证等证件复印件和工作经历材料)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各用人单位联系人。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联系人:李甘联系电话;0791-82126158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联系人:洪涛联系电话:0791-82109967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联系人:欧阳庆华联系电话:0791-82126168
工商管理学院联系人:刘文辉联系电话:0791-82085306
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赵嘉联系电话:0791-82080251
人事处联系人:张旷怡联系电话:0791-88125498
三、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汇总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情况)报人事处批准,批准后自行组织考核,考核工作须于2011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编制外聘用人员基本信息》一式三份(贴好一寸免冠照片);
2、《南昌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健康状况审核表》(每周周二或周五自行空腹前往南昌工程学院校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3、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均用A4纸张复印,各类证件均需向人事处交验原件)。
(三)用人单位须填写《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用工汇总表》(其中聘用期限改填外聘人员个人联系电话),汇总表由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认可。
以上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四、工资待遇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11]90号)和《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修订)》(南工发[2011]91号)确定。
五、联系地址和邮编
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
邮编:330099
人事处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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