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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动我市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对象
全市共招聘社区工作者(禁毒社工)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范围对象、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也可登陆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龙泉政府网查询。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热心于社区禁毒工作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年龄要求为1975年11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招聘职位要求为龙泉市户籍的以2011年11月6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就业处(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市检察院对面)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1月10日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门,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的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除以2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后管理
招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街道与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3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其待遇按《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和聘用计生专干有关待遇问题的规定》(龙人劳社〔2007〕98号文件)执行。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录龙泉市政府门户网、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查询。公告有关内容由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龙泉市民政局、龙泉市禁毒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7262228
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龙 泉 市 民 政 局
龙 泉 市 禁 毒 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2011年龙泉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禁毒社工)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对象 |
龙泉市民政局 龙泉市禁毒办 |
社区工作者(禁毒社工) |
6 |
专科及以上 |
龙泉市生源或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
附:社区工作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