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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我校公开招聘财政预算事业管理编制专业岗位人员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艺术教育工作,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与本岗位相关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本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专业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中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如无教师资格证而被聘用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
二、招聘岗位和特定条件
1.舞蹈基训(女、具备芭蕾教学能力)
2.舞蹈编导(能兼任现代舞教学)
3.民间舞蹈(女)
4.作曲指挥(能承担合唱及乐队指挥教学,并能熟悉电脑音乐制作)
5.平面设计
6.室内设计
7.化妆造型教师(获高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行业经验)
8.电脑后期制作教师(兼具高级摄影师资格,有三年以上行业经验)
9.灯光音响师(有相应高级任职资格及三年以上行业经验)
三、报名事项
(一)自2011年11月29日起至2011年12月19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务请严格对照各项报名条件填写《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招聘专业岗位报名表》,将报名表以电子版发至学校邮箱(hwyxzsb@),并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其它荣誉证书、个人工作经历简历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办公室,信件请注名应聘专业岗位。(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号,邮编:571127)。
(三)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资格达不到岗位基本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教师任职资格考核规定,专业基础能力达不到70分者)不能进入考试。
(四)应聘者对报名表内容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虚报假报,无论何时发现,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详情、考试有关事项、准予考试人员、进入考核人员、确定聘用人员等信息通过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ww***com[点击查看]
(六)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571621265716210
四、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关待遇。被聘用者两年内没有取得上述教师资格证书,则解除聘用合同。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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