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北海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北海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北海市公安局招聘监管场所协警员简章
北海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5名协警员,安排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从事协警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工作负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3.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或从事过保安工作者优先录取。
4.高中及以上文化,有体育特长可放宽到初中。
5.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符合公安机关招聘协警员的规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北海市第二看守所综合大队。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初审合格的,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到市人民医院体检。
5.体检合格后,委托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6.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北海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及其它条件
协警员被录用后,可享受包吃包住,月工资1000元,并购买社会保险待遇。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如实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在审查或录用公示中发现有作假或不相符的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3833359, 2091788。
北海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