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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淮阴区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改善住建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淮阴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人发[2005]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区住建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专业技术人员4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2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电气工程)1名;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给排水)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2009年7月前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2011年12月21日;
报名地点:淮阴区人社局三楼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北路518号原区劳动局院内);
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资格审查
由区住建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盖章后,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于2011年12月23日到区人社局三楼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淮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517-80835222
淮阴区住建局办公室0517-84916258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1:3,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计划或不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由区人社局与区住建局共同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已就业的面试初步人选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出现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按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其次是专业技术资格高的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与考核由区住建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与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区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监察局 0517- 84997708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0853191
五、本简章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