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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宁波海事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海事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是宁波海事法院下属社会公益类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审判及执行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聘任人员1名,为管理岗位。
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5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宁波市户籍。
(五)身体健康。
上述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因违法行为被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宁波考试网(ww***net[点击查看]);
2.浙江法院网(ww***.cn[点击查看])。
其中,浙江法院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5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宁波市中兴路801号,宁波海事法院四楼政治部办公室(402房间)。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6.领取准考证:2012年3月10日上午9:00至11:30,在原报名地点宁波市中兴路801号,宁波海事法院四楼政治部办公室(402房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可提前与经办单位联系,在笔试开考1个小时前到考点现场领取。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3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2年3月2日以后在浙江法院网查询。笔试内容以公共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公布,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者本人。
2.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3. 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排名确定1名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有入围者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聘用
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任制,被聘用人员与宁波海事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办理社会保险。
八、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宁波海事法院政治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联系电话:0574-87888149。
宁波海事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