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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象州县2012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2-03-3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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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快讯:象州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强有力地推进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缓解当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紧缺现状,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办法

    本次编外聘请人员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请(签订聘请合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上午8:00至4月9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设在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由报名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1式2份报名表。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所报职位资格条件在应聘者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准予报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说明理由。

    三、面试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必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也可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时间要求在4月18日前完成。

    四、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则列为考核对象。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组成员为2人以上,考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及计划生育等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结合面试的情况由用人单位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请

    聘请单位根据报名者的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聘请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请人员名单,由聘请单位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拟聘请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请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请对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请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聘请手续,并与受聘者签订聘请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聘请合同一年一签。

    六、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

    聘请人员在聘请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本科1378元/月,大专及以下为1308元/月,聘请人员在聘请期间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七、资金来源

    聘请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共同支付的方式,在聘请人员的工资总额中用人单位负责支付200元/人·月,其余由县财政支付,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款支付。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请人员的;

    6、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请资格,已聘请的人员,解除聘请合同。

    本简章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4365545

    监督电话:0772-4362251

 

    附件:1、象州县2012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2、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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