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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位于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2个非教学岗位共19人,其中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岗位15人(含辅导员8人)。
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针对应聘资格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一)招聘对象不限,对应聘人员户籍不限。符合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学历/学位”栏目内容只表示最低要求。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同时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要求为“硕士”的,须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有关专业要求按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载明的专业名称认定,一般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cn,[点击查看]“政务公开/相关通告专栏”)
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ww***net[点击查看],“师资建设/人才招聘专栏”)。
其中,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为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27日。报考人员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ww***net[点击查看],“师资建设/人才招聘专栏”)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10日-4月3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在网站公告栏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分《行政能力测验》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50% 写作能力测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通过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将于2011年5月11日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试,部分岗位面试时增加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折合入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由学校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或上机实践操作,详见招聘计划表有关内容。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将在相关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82606922(人事处徐老师)
电子邮箱:zjjsrs512@
监督电话:0571-82606929(监察审计处)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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