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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关于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公开招聘 (一)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写作类岗位2-3名文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户籍或生源地在本省范围内,本专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大专以上专业文化程度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前、1980年8月31日以后)。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中。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6日至5月15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岸航天路16号,宜宾市公安局旁) 3、联系电话:2318136,王干事 4、体检、考核政审和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考核、政审均合格者择优录用。写作功底深厚、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管理和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使用和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购买五类社会保险。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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