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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瑞安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5名,用工性质为临时工,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男性,瑞安市户籍,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治安处分和党政纪处分。
3.具有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25日的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瑞安市隆山东路政法大院司法局大楼203室。
3.报名手续:报考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正面)1张。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后,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瑞安市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联系人:翁振海;联系电话:6581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