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经全面启动。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及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选拔程序
(一)宣传动员
2012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2012年4月17日至5月25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学生立即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交至本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项目办”),狮子山校区各学院交至第二办公区101办公室,成龙校区各学院交至成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507办公室,同时各学院一并提交《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
4、审核。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另行通知。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西部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额。
2、选拔工作。5月28日起,各学院负责人协调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试在内的笔试和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见附件3)。校项目办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择优选拔志愿者,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6月中旬前,本校入选的志愿者在校项目办组织下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见附件4)。体检不合格的志愿者所签订的《招募协议》将不能生效。
4、公示志愿者。6月中旬,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主页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志愿者,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6、审定确认
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集中培训
7月23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确认通知书》上确定的培训报到地点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3、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4、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本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西部计划的实施工作并选派专人具体负责西部计划相关的报名、审核、指导、选拔等各项工作。
(二)信息发布到位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在毕业年级举办现场说明会、向2012年应届毕业生个人邮箱至少发送一封电子邮件或以手机短信通知等形式,进行招募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招募信息和《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内容。确保每一名应届毕业生及时、准确地获得西部计划相关信息。
(三)审核及时
各学院从通知下发即日起抓紧审核《报名登记表》,避免表格积压造成下一步的网络审核工作滞后。
(四)加强储备
各单位要加强管理、掌握学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动态信息,填好《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建立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三、经费保障与政策优惠
1.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相关附件汇总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