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落实《克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不断提高我州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部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需求, 2012年克州面向疆外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疆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民族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教育系统必须面向师范院校引进高校毕业生,其中:中学专业对口,小学分文理科;其它系统引进的人才专业必须对口。
2、本人自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统一分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报考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克州2012年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主要有: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面试、聘用与岗前培训。
(一)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22日— 6月3日,10:00—20:00(北京时间)。可根据疆外各大院校召开校园招聘会的时间确定。
3、报名地点: 疆外部分高等院校。
4、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推荐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场进行面试。
2、面试要求:面试时需提供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岗前培训
符合条件并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协议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岗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到州人社部门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逾期20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服务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
七、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22969(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