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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 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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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聘法学教师启事 一、招聘职位:法学专业教师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 应聘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学历资历: 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在的学校为“985”或“211”,研究生专业为民商法,能够承担《知识产权法》中英双语教学的优先考虑。 3.学术研究能力: 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利用学院教学科研方面提供的服务及工作平台开展科研活动。 4.身体健康,可以住校。 三、薪酬待遇 应届硕士研究生每月薪酬不低于40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绩效奖励和午餐补贴、住校补贴等。 四、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 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并注明“姓名 应聘职位”。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6月10日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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