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广东]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全职,发布于2012-06-0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法学教师
  •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
说明:

此信息由中山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山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 教师
招聘专业: 招聘对象: 应届生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工作地区: 东莞校区/广州校区
招聘人数: 1 投递方式: zsuxh@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添加时间: 2012-6-1 截止时间: 2012-6-10
浏览次数: 22

岗位要求: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聘法学教师启事

一、招聘职位:法学专业教师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

    应聘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学历资历:

    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在的学校为“985”或“211”,研究生专业为民商法,能够承担《知识产权法》中英双语教学的优先考虑

   3.学术研究能力:

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利用学院教学科研方面提供的服务及工作平台开展科研活动。

   4.身体健康,可以住校。

 三、薪酬待遇

应届硕士研究生每月薪酬不低于40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绩效奖励和午餐补贴、住校补贴

 四、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 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并注明“姓名 应聘职位”。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610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本站提醒:如何识别虚假招聘信息?求职必看,切勿受骗上当!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

-www.yingjiesheng.com@-
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