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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和师资配置,2012年我县拟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说明:若某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人,该专业不开考)
二、工作待遇与去向
(一)公开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为高中教师均安排在县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聘用为职业中专教师均安排在县职业中专任教;聘用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均安排在缺编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在5年内不得调动(含借调、跟班等)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往届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音乐舞蹈、体育专业的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其余专业限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职业中专教师要求年龄在33岁以下(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体育、音乐舞蹈专业为本科,其他专业为大专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3.小学教师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4.幼儿教师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一年内必须取得幼师资格证。
(三)优先聘用条件
“211”、“985”工程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可免文化考试,经面试体检合格,予以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下午5时止。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介绍信或推荐材料)、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公办教师、特岗教师不能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8月22日上午9: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宁远一中。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
(1)小学、高中教师(含职专音乐、体育两个专业)各专业考现行初中、高中、职专教师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小学、高中教师同卷考试,但分专业分层次单独划线。
(2)职业中专教师的电子技术应用、模具、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服务管理、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力资源管理、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物流管理等11个专业,考现行职业高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具体考试科目及教材如下:
(3)幼儿教师专业:考现行学前教育语文、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教材中的内容,文化考试成绩占40%。
(4)音乐(舞蹈)、体育2个专业的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理论考试内容为高、初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其中音乐(舞蹈)、体育2个专业的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60%。
4.考试形式:文化考试实行闭卷考试,专业素质测试实行现场测试。
(四)现场试教(面试)(满分100分)
1.试教时间:专业考试成绩公示1天无异议后,8月25日组织试教。
2.试教地点:宁远一中。
3.试教对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舞蹈和学前教育按1:1.5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其他专业按1:3确定试教对象。
4.试教内容:
(1)小学教师各专业:现行小学六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高中教师各专业:现行高中一年级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3)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现行职业高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音乐舞蹈、体育试教普通高中一年级教材)。
(4)幼儿教师(面试成绩占60%):内容包括说、唱、跳、弹、画,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5.试教形式:采用无学生授课模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
(五)体检
根据试教者专业考试和当场试教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若某专业体检对象有不合格的,从该专业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对象,若某专业体检合格者放弃聘用,从该专业参加试教人员中依次递补。若拟聘对象入围我县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的,则由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优先录取,我县自主招考计划不再作聘用考虑,其空缺计划数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人选确定后,公示3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对象将档案材料全部交到县教育局,并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到工作单位上班,其档案材料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即为拟聘人员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五、优惠政策
经县民委审核认定的宁远籍世居少数民族毕业生参加小学教师选聘考试的全部参加试教,并在总分中加20分。享受了加分的对象必须在少数民族乡工作5年,方可申请调动。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宁远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宁远县2012年公开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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