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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县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护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县卫生局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
三、招聘对象
㈠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医护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㈡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原人事部6号令中明确应予回避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㈠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9月27日至29日;
3、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可乘2路公交车至县人民法院或龙舒花园站下)。
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证书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
4、《舒城县招聘医护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在编在岗的考生,《资格审查表》单位意见栏须由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90元笔试费用(45元/科)。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研究视情降低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结束后,请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笔试费用的考生于10月18日至10月19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㈠考试方式和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每个招聘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护理学》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大学专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中医学》考试内容为中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两门笔试考试成绩须达到12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㈡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㈢考试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如有考生对公布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到舒城县人社局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七、体检考察
㈠体检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体 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上述人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7(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监察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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