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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30 14:12】 【访问次数:14】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2个博士点、27个硕士点、23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
1.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取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
2.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上;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已获得博士后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师资岗位。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
2.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相关学院或学科专
3.政审及体检
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签订工作协议前,
4.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后续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进站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1-67790279,021-67790280
人事处网址:ww***.cn[点击查看]。
华东政法大学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