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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专业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为我国民用核设施及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主要包括: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中心业务发展需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水平,确保我国核电和核技术应用事业“又好、又快、又安全地发展”,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总数为11名。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4日开始,到2013年1月4日结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从ww***.cn[点击查看]或ww***.cn[点击查看]网站上下载《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表并提交到指定电子邮箱(chinansc@)。报名电子邮箱在收到邮件后会自动回复,表示报名表已送达。如果报名人员没有收到自动回复的邮件,可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心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中心将于2013年1月开始组织有关考试和面试。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进行专业英语考试;通过英语考试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加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和面试时须进行资格复审。英语考试资格复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资格复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
对于本次招聘录取的人员,将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京外户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京外调干手续后正式录用。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人事处电话:
杨名010-82205668
附件: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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