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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生同学下载《2013年辽宁省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和《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填写详细信息),填写完毕后于1月16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就业中心209。
附: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函
为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人才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政后备人才的基础和源头,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3年继续从贵校选调法律专业毕业生2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工作。
今年选调的贵校毕业生应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生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有志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自愿报名、学校资格审查后,填写《辽宁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在公开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的情况下,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请贵校于1月18日前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申请表》(一式2份,另附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及人选名单等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2013年4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笔试,提出考察人选。4月中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4月下旬经体检、公示后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7月初在省委党校集中举办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政编码:110006
咨询电话:024-23128933
附件 1、2013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2、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样式)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