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长春师范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长春师范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公 告
我校是经汕尾市教育局批准(办学许可证证号:4415004010),投资1.5亿元于1999年秋季创建的一所民办完全中学。学校于2003年12月被评为“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中学”;2006年11月被评为国家“绿色学校”;2007年2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学校占地面积76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
1、招聘条件:
(1)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热爱班主任工作。
(3)具有创新精神,对新课程理念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4)须签订三年或以上合同。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为2000-4000,一年按13个月计算发放工资(第13个月为奖励工资)。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每年上浮10—15%)。
3、应聘程序:(1)面试,(2)试讲或说课(由学校指定的内容)。
4、应聘时间:(1)由高校就业处(办)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可具体协商面试事宜。
(2)其它应聘者由学校通知并统一安排。
5、招聘的学科和数量: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美术 |
音乐 |
8 |
8 |
6 |
4 |
4 |
4 |
4 |
4 |
4 |
2 |
2 |
2 |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三环路南海汕路边
联系方式:罗校长 手机:13650605001传真:06606696197 邮编:516400
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E:MAIL:13650605001@或13650605001@
另,来学校应聘的外省市教师统一报销车旅费300元/人。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