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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阳市卫生局部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2013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3-04-0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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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局部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日  [浏览次数 14]

2013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

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满足我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卫生人力资源结构,经市卫生局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3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职位信息表(第一批)。本次招聘主要为临床、影像、电诊、检验、药剂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护理岗位具有高中毕业后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按职位信息表要求,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1984年4月1199541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197741199541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一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四、信息发布

201341在沈阳市卫生局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丁香园、丁香人才网和部分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20***.94[点击查看])发布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报名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4882013年4月18日24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核通过。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考人员有原工作单位的,录取后要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需填写《应届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学校盖章确定,如上岗前仍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没有取得医师资格和护士资格的应届生可以报考,但在录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信息。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卫生局无关。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均参加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生局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00  下午 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考务咨询电话:市卫生局人事处 024-23412561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31080132
    
纪检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监察处 024-23412342

 

附件:

12013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职位信息表(第一批)

2、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报名网站链接(请考生48以后登陆):20***.94[点击查看]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序号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1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024-31956009

 

2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

024-22823017

 

3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024-22955674

 

4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024-86208052

 

5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024-25406938

 

6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024-23387410-105

 

7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024-23877670

 

8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024-85715558

 

9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024-85722881

 

10

沈阳市胸科医院

024-88319859

 

11

沈阳市儿童医院

024-26217988

 

12

沈阳市妇婴医院

024-22829402

 

13

沈阳市口腔医院

024-22894226

 

14

沈阳市肛肠医院

024-22511970-8735

 

15

沈阳市骨科医院

024-31390500
024-31390833

 

16

沈阳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024-86900230

 

17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024-31217576

 

18

沈阳中心血站

024-88327373

 

19

沈阳市中医院

024-23847467

 

20

沈阳急救中心

024-23215930

 

 

 

 

 

 

 

 

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生源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

 

毕业时间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签章

负责人签字:

      

 

 

                   

 uploadFile/file/2013年沈阳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第一批终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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