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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直属于广州市教育局,是首批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成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学校有嘉禾、广园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300多人,在校学生6000多人。
因教育教学需要,经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职员(事业单位编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除另有具体要求外,优先招聘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年龄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广州生源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具有以下情况者,报名时可以暂时不提交教师资格证: (1)2013届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可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的; (2)具有企业经历且目前在企业工作,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优秀人才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可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的。 2.外地户籍人员须符合穗府〔2003〕72号文件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形式和时间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时间:2013年5月 (三)招聘地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嘉禾校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限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不在广州市内的应聘者报名) 4月24日-4月30日,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不在广州市内的应聘者可登陆学校网站(ww***net[点击查看])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附电子版的免冠彩色相片),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经学校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学校网站查询名单),可于笔试开始前30分钟到学校1号楼9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者须于笔试结束后持简历、相片(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书、未婚或已婚证明(已婚附计生证)、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到学校公开招聘资料审核处(具体地点另定)审核相关材料。经资料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笔试成绩,不得进入面试。 (2)现场报名(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内的应聘者必须现场报名) 5月7-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5:45,应聘者持简历、相片(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书、未婚或已婚证明(已婚附计生证)、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嘉禾校区实训大楼一楼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经学校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5月11日上午9:00—11:00。 (六)面试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方式和范围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所有实习指导教师及汽车车身修复专业教师、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城市轨道管理专业教师等八个紧缺岗位可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考试范围 教师岗位: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考核本专业基本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念)。 教辅、职员岗位:考核本专业基本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念)。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4.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5.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范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或操作),其中报考职员岗位只进行面谈,报考教辅岗位包括面谈和操作。 3.面谈和试教(或操作)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4.面谈和试教(或操作)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如需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学校招聘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五、其他规定 (三)其他规定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A、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B、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网站:ww***net[点击查看]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 联系人:黄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0-86093314 邮编:510440 交通指引:地铁2、3号线嘉禾望岗站A出口,市第八人民医院方向(步行5-8分钟)。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