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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水、陆交通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两地三址(两地:济南、威海;三址:无影山校区、长清校区、威海校区)办学。目前,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学校现设16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其中,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专业设置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建有70余个实验室,其中,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名(高级1人,中级34人,初级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7月3日 报名方式:(1)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长清校区图书馆604)。(2)中、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和学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电子邮件格式:应聘岗位 学历 姓名 毕业院校)。 报名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初、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体检工作。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131 电子邮箱:sdjtursc@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邮编:25035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