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 2013-06-21 阅读次数:3次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面向北京大学
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步伐,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着力造就一支充满活力、富有潜力、适应新区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决定面向北京大学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拟选聘5名左右具有计算机、电子通信、法律、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
二、选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面向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基本条件为:
(一)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下载并填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照),并发送至指定邮箱:putuorencai@,预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2日24:00。应聘者需在参加考试前交验下述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寸彩照(两张)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选聘将根据选聘计划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核减选聘计划数。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聘用、公示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经筛选后确定面试对象。本次选聘不安排笔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岗位的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后通过综合评分及面试组集体商议的方式确定拟签约对象。在双方意愿前提下,与签约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签约对象放弃,该职位不再递补。签约对象名单将在普陀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事业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逾期未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
(二)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人才优惠政策
按照《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和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89651、0580-3028990。
附件1:《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附件: 报名表(北京大学).doc
